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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考简章
市人事局决定考试招聘丹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计划。拟招考64 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 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丹东地区户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丹东市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07年8月5日至7日。报名时需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报考东港市教师岗位的考生到东港市教育局三楼报名.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丹东市人才中心二楼报名。 笔试内容和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7年8月18日 上午:9:00_10:30 《公共基础知识》 五、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这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报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192780 3192781 7122530 丹东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