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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2005-2007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吸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的方式、方法,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抚顺市人事局决定组织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2005-2007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3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5年至2007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和人事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或人事部门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生);具有抚顺辖区内户口。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4、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8月14日-8月17日,报名地点在抚顺人才市场(市友谊宾馆院内北侧)。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4日-15日为报考教育、卫生系统的考生的报名时间; 8月16日-17日为报考残联、计生委、发改委、环保局、劳动局、林业局、农委、政府办、社科院、规划局、广电局、公共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时间。 3.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考部门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4.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考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5.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交纳考务费100元,照相费10元,并当场照防伪照片。8月26-31日,考生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6.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岗位计划的3倍时,将缩减招考岗位计划。短缺专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遴选。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实行A、B、C类考试。A类岗位:从事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岗位,如文秘、财务、土地管理等岗位;B类岗位:在事业单位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如计算机岗位;C类岗位:医院的医护类岗位。 A类岗位实行A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B类岗位实行B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C类岗位实行C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医护类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专业基础知识》分为计算机与医护类(护理、检验、药学)两类试题,测查报考者的相关基础知识。 A类、B类、C类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限均为15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50分(医护类为30分),《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50分,《医护类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申论》满分5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w.fsrs.gov.cn)、16886088电话查询。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医护类为3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医护类为3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向社会公示。 4.面试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共同监督指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将面试成绩汇总上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体检、考核、公示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4:6。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医院,主管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一同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抚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事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29986 2426132 联系人:韩清初 韩沣 附件:招考计划及职位代码表和报名程序。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 附件:招考计划及职位代码表、报名程序、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