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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抚顺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www.lnoffcn.com/ 2008-6-19 来源:辽宁中公网 点击: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为充分体现社会就业的公平,确保事业单位客观、公平、合理的选用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8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抚顺市辖区户口(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非市辖区户口);
  2、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可以放宽到45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1日。部分岗位招聘2008年应届毕业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此次考试的招聘岗位分为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四类。
  (一)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
  考生按照招考简章上公布的联系方式,自行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并按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方案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或考核。
  (二)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持填写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出具派出部门的证明一份)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2.报考人员持确认的报名信息表缴纳考务费200元,并当场照防伪照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5日,报名地点在抚顺市科技馆(新华桥南侧路西-浑河南路中段36号)。
  (三)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四)7月23-25日,考生到市人事局一楼(琥珀街七号)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请注意查看考试时间。
  (五)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公共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一)公共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1.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A、B、C类考试。
  A类: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50分,《申论》满分50分。
  B类:笔试内容为《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本科)》(生理、解剖)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30分,《医疗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C类:笔试内容为《医护专业基础知识(专科、中专)》(生理、解剖)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30分,《医护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 
  3.笔试成绩发布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w.fsrs.gov.cn)、市人事局门前公告栏查询。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护士职位为3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护士职位为3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人事信息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
  4.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监委共同监督指导下,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将面试成绩汇总上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工勤岗位
  视考生报名情况,笔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专业知识》两科,合并在一张卷纸上,满分一百分,每科各占50分。
  五、体检、考核、公示
  除高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一同实施。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定医院,主管部门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抚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事局,办理增人手续和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有关政策
  (一)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此次考试的,笔试总成绩加2.5分。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由市人事局办理确认手续;“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由团市委办理确认手续。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招聘信息及职位代码表附后。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29986    2426132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ln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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